臨沂市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專題會議精神,要求各縣區認真整改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倒排調查工期,落實有效措施,確保在8月底之前完成城鎮土地調查,年底前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。
強力推進城鎮土地調查。該市限定完成時間,要求各縣區在8月底之前完成城鎮土地調查,9月份組織全市城鎮調查成果的總體驗收。加強調度和督導,從7月份開始各縣區每周上報一次進度,市里每兩周通報一次,對進展緩慢的縣區局約談主要負責人。嚴格落實獎懲制度,將土地調查作為國土資源目標考核的主要指標之一,對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嚴格進行考核,對不能按期完成的取消其年度評先樹優資格,對于完成較好的進行表彰獎勵。
嚴格調查經費的審計。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分別會同財政部門組成財務、地籍、紀檢等部門參加的內部審計小組,對本級二次調查的經費使用包括項目承包、政府采購等,特別是對省里撥付的控制測量和各項試點費用,進行全面梳理審查,加強監督管理,確保資金使用安全,做好迎接審計的各項準備工作。
加快土地調查的成果應用和信息化建設。搞好土地利用狀況及耕地、建設用地的專題分析以及農村土地調查成果匯總和整理工作,制作專題圖件和圖冊。加快地籍信息化建設,進一步推進"一張圖工程",逐步建立起建設用地"批、供、用、補、查"綜合監管平臺。
進一步提高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覆蓋面,國家確認調查成果后,加快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,年底前完成發證任務。盡快實現土地登記發證網絡化管理,推進地籍管理規范化,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。嚴格土地登記審批把關,確保土地登記結果的公信力。規范地籍檔案管理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行土地登記代理等相關工作。加快耕地后備資源調查、土地權屬爭議數據庫建設等工作,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各項工作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