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市拓展公司于1996年11月5日以出讓方式取得74宗3500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,批準為商業用途,使用年限40年,于1996年11月20日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,F因某種原因,拓展公司將這宗地連同地上房產轉讓給了蘭地貿易有限公司。請問如何辦理這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?
(1)登記申請。蘭地貿易有限公司應該在與拓展公司簽定了土地轉讓合同后30日內,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15日內,向當地土地登記部門提出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。
申請登記時提交的材料包括: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表;蘭地貿易有限公司法人證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明;土地轉讓合同;原土地使用證;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;稅費交納證明;委托代理的應提交土地登記代理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等。
(2)地籍調查。實地調查該宗地原來登記狀況是否發生變化,變化原因;沒有變化,可直接移交土地登記人員進行審核。
(3)權屬審核。①對申請人的審核。身份證明及民事行為能力審核,重點審核申請人與轉讓證明文件的受讓人是否一致;委托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的審核。②對土地使用期限的審核。轉讓后的使用期限應等于原來使用期限減已經使用的期限。③對土地用途的審核。轉讓合同的土地用途、實際用途和出讓合同用途是否一致。④對土地價格的審核。應對申報地價進行登記和審核,決定實施優先購買權。⑤對稅費的審核。⑥對房屋產權變史的審核。涉及房產轉讓的,應該審核房產證明
(4)注冊登記。在原來噸《土地登記卡〉進行變更登記,并填寫新的《土地歸戶卡》,注銷或更改原來的《土地歸戶卡》。
(5)核發證書收回并注銷原來的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,新的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發給蘭地貿易有限公司。
|